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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广州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州教育学会

2023-10-16 15:52

各专委会、全体会员、各区教育学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总结推广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典型经验、实践探索和理论成果,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2023年广州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密结合广州教育教学改革现状和实践经验,检阅近年广州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丰硕成果,为促进广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推动广州教育教学研究高质量发展。

 (二)坚守质量至上。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突出教学实践贡献,注重教育和教学质量的科研和社会影响,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选要求

本次活动评选的成果类型为我市普通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著的教育著作类成果。要求如下:

(一)作者(申报者)需为广州教育学会会员,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均可。

(二)在国家新闻总署认可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学术著作(著、编著或译著,不含“编”“汇编”等作品)。

(三)为五年内(2018-2022年,不含2023年)出版的著作。如为再版(或修订版)著作,第一版出版时间需在2018-2022年范围内。

(四)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我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

(五)凡已在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评选等活动中获奖的成果(注:作为成果佐证材料的著作除外),不再参加本次学会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四、奖项设置

学会将组织评审组对参评成果在指导思想、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本次奖项比例,一等奖为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为30%。

五、申报要求

 (一)成果评选活动以广州教育学会、学会所属各专委会、区教育学会、各单位会员,以及广州市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广州市中学数学教学研究会、广州市中学政治教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各教研会),按名额推荐申报的方式进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各单位推荐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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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人署名的著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专著须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三)每位申报人只限申报一项成果。

(四)成果申报者需填写《广州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附件1),附著作3册(套),并提交著作复印件(将著作封面、扉页、作者署名页、目录页、版权页等扫描后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档,以“作者姓名+著作名称”的方式命名)。

(五)成果推荐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31日。各有关单位需在此期间完成成果初评,按分配的名额评出推荐成果,并填写成果推荐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广州教育学会邮箱(gzjyxh@126.com),并通知被推荐的申报人按下述办法提交评审材料。

(六)推荐成果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5日。申报人需填写成果申报书,并在此时间段内提交成果评审材料。

1.成果申报书和著作复印件采用网络填报的方式提交,通过广州教育学会网站(http://gzse.org.cn/)平台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PDF版)和著作复印件。平台开放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5日,每天8:00-18:00。

2.申报评审的著作(一式三份),成果申报书(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以及佐证材料(如成果报告、其他相关著作、论文、教材、工具书、教辅书、课例案例、文学艺术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式一份),寄送学会秘书处。

六、评选程序

(一)资格审核。广州教育学会秘书处对报送的参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处理后,分送各评审组的同时,下达评选指标。

(二)专家评审。在广州教育学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组采取专家独立评审,自行确定推荐获奖名单,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三)成果质量。各专项评审组根据实际成果质量,提出评选结果的建议名单。

(四)获奖结果。广州教育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对评审组提出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核。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广州教育学会发布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

(五)保密制度。评选工作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保证评选工作不受干扰。在评选结果正式公布以前,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评选情况和评选意见。

(六)违规处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选工作。若发现申报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涉评选工作,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已获奖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予以公布,取消其下届参评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七、公示及异议处理

(一)自获奖结果公示之日起一周内为公示期。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获奖结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广州教育学会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并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广州教育学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二)以下异议不予受理:未在公示期期间提出的异议;未实名举报的异议;对申报优秀研究成果未获奖的异议;对获奖优秀研究成果等级的异议;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

(三)对于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的获奖成果和人员提出异议,不受异议期限制,一经核实,即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并予以公布。同时,取消当事人下一届活动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推荐单位的管理责任。

附件:

1.关于组织2023年广州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2.2023年广州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

3.2023年广州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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