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复议机构之完善

陆琦

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具有快捷性、简便性、低成本性等特点。但我国大陆地区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并没有发挥应有的功效,行政复议案件所遭遇的困境是当前行政复议制度的固有缺陷造成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大陆地区行政复议机构独立性的缺乏,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意在探索大陆地区行政复议机构的缺陷,并借鉴台湾地区相关经验,对推进大陆地区行政复议机构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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