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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分居期间的继承权

彭嘉雯 王伟剑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配偶继承权是基于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财产权,在现代婚姻家庭中的作用以及在法定继承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日渐增强。但随着分居现象的普遍化与夫妻对个人财产保护意识的提高,分居引发的继承权纠纷也愈发增多,并对传统婚姻家庭伦理造成了冲击。本文在探究配偶继承权背后的婚姻家庭伦理与法律伦理后,指出完善分居期间配偶继承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继续发挥继承的家庭扶养功能、维护婚姻的本质与继承法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于夫妻分居期间的配偶继承权可以考虑在保留夫妻扶养义务份额和未成年子女生活份额后,附期限排除。
【栏 目】 管理观察
【分 类】 社会科学
【关键词】 分居 婚姻 配偶继承权
【出 处】 《爱情婚姻家庭》2022年34期 第143-145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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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出/参考文献
[1]彭嘉雯,王伟剑. 论夫妻分居期间的继承权[J]. 爱情婚姻家庭 . 2022(34): 14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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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分居期间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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