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制度中的国家责任
张文思
摘要:在我国“大监护”背景下,监护常常被当做亲权而滥用,被监护人的利益处于极易被侵害或不稳定的被动状态,需要具备最大能力而又不具备私利的国家走进家庭以公权力来保障被监护人的利益。“国家是一切的保护者”,强调国家在监护制度中的监护、监督责任,对完善我国监护制度、保障被监护人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共2页)
~~ 试读结束 ~~
全文下载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