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中他人替债务人代缴税款的债权审查认定

李君冀 卫程锋

为实现过户目的,购房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代缴税款,代缴税款形成的债权是普通债权还是税款债权,两者不同受偿序位,须予以定性,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出于公平清偿和有利于破产管理,以及社会本位与利益平衡考量,定性应交由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或司法确认。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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