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让有限的正义不再有限
张华华
人所具有的有限性,使得我们追逐的正义一定是有限的,而法律漏洞的存在也使得现实中法律的正义是有缺损的正义。而这种有限、“有缺损”的正义之所以还能够为人所信服,就是因为它通过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法官中立性、当事人平等性和程序参与、程序公开、程序终结性,为实现实体结果的正当性提供了一种保障,也保证那些与案件结果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从而使我们追求的正义不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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