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垦国有农场社区改革研究 ——以建设农场为例
易静
农垦是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发展壮大农垦事业,充分发挥农垦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中发〔2015〕33号文件要求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推进国有农场公检法、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办社会职能一次性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在一定过渡期内分步分项移交。本文以建设农场社区改革情况为例,分析目前广东农垦国有农场社区改革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