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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法律调查研究

张永达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最神圣的权力。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是村民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最重要的权利,是实现当家做主的权利,表达真实意愿的权利,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村民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实施以来适应了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需要,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过程中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对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进行法律规制和引导,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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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永达. 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法律调查研究[J]. 真情 . 2022(01): 25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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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法律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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